1 能為可燃氣體探測器、有毒氣體探測器及其附件供電。
2 能接收氣體探測器的輸出信號,顯示氣體濃度并發(fā)出聲、
光報警。
3 能手動消除聲、光報警信號,再次有報警信號輸入時仍能
發(fā)出報警。
4 具有相對獨立、互不影響的報警功能,能區(qū)分和識別報警
場所位號。
5 在下列情況下,報警控制單元應能發(fā)出與可燃氣體和有毒
氣體濃度報警信號有明顯區(qū)別的聲、光故障報警信號:
1)報警控制單元與探測器之間連線斷路或短路。
2) 報警控制單元主電源欠壓。
3) 報警控制單元與電源之間的連線斷路或短路。
6 具有以下記錄、存儲、顯示功能:
1)能記錄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的報警時間,且日計時誤差
不應超過 30s;
2) 能顯示當前報警部位的總數;
3) 能區(qū)分最先報警部位,后續(xù)報警點按報警時間順序連續(xù)
顯示;
4) 具有歷史事件記錄功能。